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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泉

     
    1670
年(清·康熙九年)山西太谷县的农民段顺天挑着全部家当,带着一儿一女及妻子来到双台子村落脚。双台子区南临碱河(今双台子河),河边有码头。当年段顺天30多岁,先在码头上的“脚行”扛袋子,但因自己无帮无伙,“腿行”这碗饭没吃几天便干不下去了,只好挑着货担走乡串户当起了“货郎”。有一天段顺天下乡卖货,在工夫市遇到了由直隶(河北省)逃荒来打短工度日的石永山,两人一见如故,结为金兰之好。

     
    1676
年(清·康熙十五年)石段二人合伙在碱河码头边上摆了一个杂货摊,几年下来手头有了一些积蓄。石永山便娶了当时吴姓女子为妻。

     
    1678
年(清·康熙十七年)一天,有大船来双台子卖鱼。石、段二人便向船主赊了一船鱼。由于行情好,一船鱼很快脱手,还完鱼款,还大赚一把。于是,他们二人便买下了河边的一座平房,开了1间杂货铺,主要经营锹、镐、犁、锄、簸箕、笤帚、麻绳、水桶等。由于他们实行薄利多销,无钱可以赊购的经营方式,所以买卖十分兴隆。因有铺无名很是影响生意,于是二人决定取各自名字中的一个字“永”字和“顺”字,再以泉字收尾,意在财源像泉水一样滚滚而来,永不干涸。然后请人雕刻了“永顺泉”的牌匾挂在店门之上。

     
   
不久,石段二人又在双台子区河南常家屯一带置良田400田。段顺天善于经商,石永山喜欢务农,石永山便让段执掌店铺里的一切;自己除在店铺中照料一些杂务外,更多的时间是去常家屯管理耕田种地之事。

      
    1702
年(清·康熙二十一年)石、段二人相继离开人世。石的后人在乡间务农;段的后裔迁回山西太谷,永顺泉的全部事务均由段家委托高某管理。

     
    1913
年(民国二年)双台子区设治立县,又通了火车,盘山县城逐渐繁荣起来。此时的“永顺泉”已由张某人执管。他添置了“烧锅”作坊,酿制散装烧酒,创建了盘山县境内第一家白酒作坊。永顺泉酿造的白酒醇香馥郁,绵柔甜爽,余味悠长,品味独特,一时名噪全县,购酒者络绎不绝。

     
    1915
年(民国四年)永顺泉在店铺的西侧又购置了10亩空地,用来囤粮,从此增加了经营粮食的项目。由于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展,张某人将原有的两间门市房扩大为9间,在院内加盖了10间砖瓦房,并于1920年(民国九年)又开设了榨油坊。

     
    1931
年(民国二十六年)“九·一八”事变后,永顺泉执政改换为刘辑正。同时将执政改称经理。刘接管永顺泉后,添设了糕点业,糕点作坊由张允邦执掌。张允邦手艺精湛,做出的糕点花样多、式样美,可谓色、香、形俱全。

     
   
刘辑正经营有方,3个作坊(烧铺、榨油、糕点)日渐兴旺,因而不断扩充门面及院内客房。1940年永顺泉已有房产150间。

     
    1941
年(伪康德八年)伪满洲国实行粮、油、酒配给政策。永顺泉是被指定配给商铺之一。在配给居民的物资上,永顺泉从不克扣斤两,收粮时也绝不用秤杆子撅粮或压价,付钱时更是分文不少。对赊欠者,采取一年3大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的结账方式。当年实在不能结账者,还可以延到下一年。因此社会上都称永顺泉为“忠厚商家”、“童叟无欺”。

      
   
永顺泉从1676年段石二人摆摊算起,到1948年盘山解放,历经沧桑,惨淡经营了270多年。他们以忠厚为本进行公平交易的经营方式,最终赢得了盘山居民的一致好评。

     
    1948
年后,段敏斋将永顺泉的全部财产交给了民主政府(盘山县人民民主政府曾长时期设在永顺泉院内)。 1956年公私合营后,段敏斋被盘山工商界选为县工商联合会主任委员。


——选自《盘锦档案通览》  宋文利,刘兴政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