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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与渔业

 

   辽金元时期,辽东地区的整体农业状况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为农业耕种面积有了大幅度扩延,农业经济得到了相对充分的发展。本境亦有着同样趋势,耕地范围在进一步延展,于西部和南部进行了新的垦殖;铁制农具出现,使农业生产力得到了提升。与此同时,渔业生产也在持续进步,并仍是农业经济的必要补充。


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史上本境可耕地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突出特点,即并非毗连成片,而通常是一块一块的零散分布,分布在高出其周围地表的坨子地上,像补丁似的散落在大苇塘或荒碱滩里。此状况一直持续到民国年间,被群众俗称为种“白菜心地”。这样的垦殖特点与本境居民的选址倾向十分吻合。或者说,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致使本境居民的聚居与垦殖只能在更早成陆的坨子地上进行,聚落址的扩展,必然与可耕地的扩展同步发生。


    在文献资料严重馈乏的情况下,聚落址的分布状况,已是推测本境各历史时期耕地分布范围的重要依据,基于本境濒海临河的自然环境,这样的推测并不会涉嫌武断。聚落址的扩大与延展,会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本境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农业发展状况,毕竟聚落址的扩展意味着人口的增多,而彼时社会生产尚十分单一,境内居民的主业只有农业,增多的人口势必会导致对农业生产投入劳动力的增多,农业生产亦会因此得到相应程度的提升。


    本境辽金元时期人类聚落址的分布范围,较前期有明显扩展,西部、西北部及北部已延伸到与今凌海市、北镇市接壤的今盘山县石新镇、羊圈子镇和甜水镇境,南部也已伸展到今大洼县榆树镇境。同前代一样,这些聚落址均坐落在坨子地上。那也就意味着,本境辽金元时期的农业耕地范围,已较前代有所扩展,其整体耕地面积亦较前代有大幅度提升。


    这样的分析与辽金元时期整个东北地区的农业发展总趋势也是相符的。作为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契丹在建国之初,以畜牧业和农业为其经济的两大产业部门,但随着封建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完成,畜牧业很快就退居次位,农业跃居首位,其两个多世纪里的土地开发程度远胜于前代。


    金代统治者则相当重视农业生产,在积极汲取汉族先进文化的进程中,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加之农业在辽代已经培育了较好基础,这些政策的贯彻与实施就相当富有成效,使农业生产力有了新的提高,农田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农业经济所含盖的区域亦明显扩大。纵向看,有金一代,东北农业经济已步入到一个空前繁荣的发展时期。


    金末元初的战乱,一度使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遭到很大破坏,农业经济处于萧条与衰落状态。不过在元一统全国之后,即开始实施“劝农政策”,逐渐使之复现生机。当时东北地区地属辽阳行省,其农耕区的分布状况虽文献中并无全面记载,但从元政府对农业灾害发生区域的关注程度上,却仍可看出辽阳行省已发展起几个重要的农业垦区,本境所属的广宁府路亦为其中之一,佐证是《元史》对该地区的农业灾害进行了比较翔实的记载:从中统三年到致和元年(1262-1328),广宁府路地区在这66年间相继发生“陨霜害稼”、“旱”、“雹害稼”、“大水”等7次较大的农业灾害,其中水灾4


图上3-5元石臼,盘山县沙岭镇四合村南坨子遗址出土,

盘锦市文物管理办公室藏(刘春喜摄影)。


    另一个来源于考古发现的佐证是,此时期本境还出土有4只石臼,其中2只出土于甜水镇小台子西坨子遗址,另2只出土于石新镇当铺村遗址、沙岭镇四合村南坨子遗址。 4只石臼均以花岗岩雕凿而成,虽已不同程度的风化,却仍可见其雕工细腻。这是石臼在本境的首次出土。作为一种粮食加工用具,4只石臼也见证了本境在辽金元时期的农业发展。


铁制农具终于现身


    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技术的提升。农业技术的提升体现在本境,就是相对先进的铁制农具终于现身,为1把铁锹和1柄铁斧,出土于盘山县得胜镇五台子村的一处辽墓,同时出土的还有1副铁马蹬。铁斧被村民改制成家用斧,余者均被当作废铁卖掉。这是考古工作者在1982年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期间所掌握的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


    如果说在辽代以前的一段时期里,东北的农业经济有所衰落,那么自辽初起就已出现转机,并很快就重又踏上了发展之旅,尤其在“澶渊之盟”签订后,劳民伤财的辽宋战争得以结束,这种发展的势头就更为强劲,从而使原本荒芜的土地得到垦殖,一度摞荒的耕地也再次被稼穑覆盖。本境虽地处近海边缘地带,却也仍与整个东北大地一样,在辽代的200多年里,为农业在接下来金元两代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铁制农具在今辽宁地区的普遍应用,即开始于辽代,目前辽北和辽西地区都有辽代铁制农具出土,且种类丰富,形制也比较先进,基本与中原地区同时期的器具相同。本境当时所属的显州即今北镇地区,还出土有铜犁范,系用来铸造犁铧之附合器“犁镜”的模具,犁镜属于翻土、碎土器具。这件铜犁范的出土,则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一是显州地区已开始深耕细作;二是该地区的农具比如犁铧已相当先进;三是该地区已有铁制农具的生产作坊,可就地生产铁制农具。此三项应该也是铁制农具得以流入本境的最为有利的客观条件。


    到金代,辽宁地区的农业经济持续发展,主要表现为农业人口不断增长,农作物品种陆续增加,农业耕种面积也逐步扩大,尤其是农业技术水平在持续提升,以牛耕和铁制农具的深入推广为两大标志。在这样的大气候下,本境的农业发展势头应当也是良好的。


    到元代,“劝农政策”开始实施,且于辽阳行省推行了屯田制度。鉴于当时辽阳行省的人口尚比较稀少,亟待垦殖的宜耕地尚大量存在,屯垦区应该不会选择身为退海之地的本境,然而屯田制度所带来的一应有利因素,诸如政府在种子、耕牛、农具等方面的大力扶持,以及在赋役方面对垦荒者的切实照顾,应该都会惠及到本境,从而促进本境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使辽金元时期得以成为本境农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期。


渔业仍是农耕经济的必要补充


    亦是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所致,本境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一个显著特点:渔猎经济并未随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而渐行隐退,而是与农业一样取得了长足进展。对其他内陆地区而言,当农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往往就会专职务农而舍弃渔猎,本境则并非如此,农业发展反而促进了本境居民经济活动的分工,从而使各项经济行为都日趋专业化。


    考古发现表明,辽金元时期本境渔业仍是农业经济的必要补充,捕捞仍是人们热衷的经济行为,实际上渔业在与农业齐头并进,且与农业一样取得了可喜发展。此时期最为典型的三官庙遗址,在出土大型建筑遗迹以及鱼形青铜饰件之余,还出土了大量贝壳,以其丰厚的贝壳堆积层,表明了当时境内居民对捕捞业的依赖,及其较高的捕捞水平。


    三官庙遗址位于大洼县新兴镇王家村,辽金元时期当属滨海之地,与海岸线较为靠近。这样的地理位置,使之具有退海之地的典型地貌,主要表现为岗子地多、潮沟多、滩涂多,并在地名上得到了反映,如躺岗子、腰岗子、于岗子、西奔奔岗、东奔奔岗、坨子里、红草沟、拉拉滩等。


    在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尚十分有限之时,自然地理条件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的经济活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既反映了人对自然的迎合,也折射了自然对人的限制。至迟在民国期间,农业和渔业在新兴镇域的经济活动中还难分伯仲,境内居民也种地,但只能“拣着种”,拣那些黑土地、不长苇子的“好地”,在上面种些高粱,其耕地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农业大开发之前,从来都不是毗连成片的,而始终是一块一块的,好处是虽然量少,却地壮,粮食总产量很少让人失望。与此同时,域内居民也打鱼,到民国年间还有兼养渔船的农户,捕捞季节里甚至还普遍要雇用人力。这些人虽名为农民,长年居于陆地,也确实精心从事着农业生产,但其渔事经验却并不输给渔民。


    三官庙遗址所在地之新兴镇域的经济活动特点,其实也摆明了农业与渔业之所以能在本境同时存在且同步发展的根本原因:拥有自然地理条件上的优势。这也是农业与渔业共同发展的现象,之所以在本境西南部表现得更为显著的根本原因。


    在本境,在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均达到一定程度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农业的发展并未使农田得到大面积开发,而仅局限于高出地表的岗子地和坨子地上,耕地的增多仅意味着人们对岗子地和坨子地的垦殖数量的增多。史上境内居民的居址与耕地,很多都被潮沟所环绕,或者被沼泽所包围,又或者毗邻滩涂,这就使人们拥有了延续捕捞的地理优势,并使渔业成为其获取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之一。


    尽管并不能因此推断本境在辽金元时期属于农业与渔业的复合经济,但可以肯定渔业仍是农业经济的必要补充,虽为补充,却也是不可或缺的,更是没理由缺失的,三官庙遗址出土的大量贝壳,即表明境内居民对身边富足的渔业资源并未视而不见而任其白白流失。虽然元代曾对渔猎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禁令,但主要是针对渔猎资源比较少的以农耕为主业的地区,以及官方围猎山场等,本境的渔猎资源则是相对富足的,即使是纵横于境内的富含鱼虾的潮沟,都很可以让人满载而归。


    就目前所掌握的考古资料,以及一直延续到民国年间的渔事经济活动来看,捕捞在本境史上确是一种普遍的经济行为,渔业始终是农业经济的必要补充,而不曾受农业经济长足的挤兑。辽金元时期如此,至新中国成立之后、农田大开发之前,亦基本如此。


——选自《辽宁地域文化通览 盘锦卷》  杨春风,杨洪琦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