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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头案

  翘头案俗称狗头凳,最初由被隔演变而来,用于供奉佛龛,或者置于堂箱之上,摆放化妆品等小物件。相对于条桌而言,翘头案的长宽比例显得过分悬殊,看上去玲珑空透,也正是因此,使得此类几案别有一种精致生活的意味。

  图片中的这件翘头案属清末民初物件,为香案,即置于神像前,用以摆放供品及香炉所用。通长
90厘米,高36厘米,宽18厘米,整体造型精巧别致而又满溢刚劲。

  此案为硬杂木制成,通体没用一根铁钉,全用木榫连结。后面一块底板:不落地,横一搁板,形成一个严谨的小小内隔,看起来安逸而又隐蔽。前面横一块整体的镂雕挡板,上面是梅花图案,枝节生动,其间点缀着小巧的梅花:大约有十几朵的样子,疏密有致。两侧雕有戏曲人物的图像。左面是一个青年男子,左手高举,右手下落,紧握一柄长斧,看上去飘飘然虎虎生威;右面则是一位老
人,有着近半尺多长的胡须,长袍宽袖,腰身微俯,两手合拢。

  细细看了又看,深觉老人合拢的双手实应攥着某一物件,可能是此案在多年的颠沛中亦受到了些微损伤,故而丢失了那一物件。想及此,没有失落,倒是顿生一种沧桑感,更觉此案的古朴与厚重。

  戏曲人物身后,即是几案的支架。支架与几案面各有几寸距离,这空隙里就再次采用镂雕手法,塑造了两组活灵活现的图案。其一是鹿与梅花,那只鹿身向支架却又扭转了头,深有一种蓦然回首之意。头顶上是几枝梅花,足下是一块山石;其二是鹤与松,鹤曲颈触背,姿态婉转而优美,长腿纤纤却又充满了灵动的力感。上面是松枝,看上去古老而遒劲。


  整个几案漆红漆,而今已部分剥落,斑驳的样子反倒令人平添一种亲近之感。

  翘头案属条案的一种。条案是相对于一般书桌、画案的一个概念,其主要特点就是长宽比例悬殊,特长而又特窄。条案一般分平头案与翘头案两种。也就是说,如果案面两端装有翘头,无论大小,一律称为翘头案;如果两端没有翘头,则就不一定称其为案,这类家具,人们通常把较大的叫做案,较小的叫做桌。

  古时案与桌的用途相似。大案一般置于中堂,上置瓶器等物,轻易不会移动,
以祈平安。小案比较轻便,一般多置于书房,或倚墙而立,上放宝物,或与几凳相配,用于书写,所谓的伏案疾书、举案齐眉,指的就是这种翘头案。

  
明清两代的翘头案多用铁梨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与案面往往用一块整料做成。这种情况多反映在广式家具上;苏式则不然,翘头与案面皆为两木拼接。图中的这只翘头案,其翘头与案面属拼接而成,其边角圆润光滑,很有时间的跨度感。

  中国家具随着时代的演替,而高矮有变,粗精有别,只是每一款,几乎都暗含着人们对生活的细致品味。就如这件翘头案,单单薄薄的一个款型,却总能让人在那些精心的雕刻里,看出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并在那些精美的线条里,揣度出人们精致的生活品位。


——选自《盘锦民俗》  王永恒,曹路主编;郝国平绘画